子规

王令的送春,借送春,表达对时光

发布时间:2023/6/11 9:09:51   

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诗人王令(王逢原)的《送春》:

三月残花落更开,小檐日日燕飞来。子规夜半犹啼血,不信东风唤不回。

三月的花

“三月残花落更开”,花到三月开得差不多了,所以说是“残花”;“更”是“又”的意思,又开了,这似乎给人一种错觉,好像这花儿也恋春,开了又落,落了又开。“小檐日日燕飞来”,小檐,指低矮的小茅屋;每天都有燕子飞来飞去,春天好像才真正开始,不断有新燕飞进来。你看,燕子衔泥筑巢或抚育幼子,来来往往,给人春天还在的感觉,可能也会产生一种错觉。当然对于热爱春天的人来说,这自然是好事啊。借错觉来表达爱春、恋春,就好像写论文要先做一个立论,有了这个立论的根基,那就可以纵横捭阖、洋洋洒洒地开讲了。

燕子衔泥

后两句是“子规夜半犹啼血,不信东风唤不回。子规就是杜鹃,在神话传说里,它不愿意待在深山老林,总是痛苦叫喊着“不如归去,不如归去”,以至于“啼血”其伤悲的程度可想而知。但这一回,在诗作里,杜鹃不是为自己而啼叫,这里说是要呼唤东风回来,为东风的重回而日夜啼叫。这在修辞上叫反典。此情此景,确实感人。诗人不说他是多么希望将春留住,多么希望在呼唤声里将春天唤回来,而是借助三月花、新燕子,还有整日里不停地啼叫的杜鹃,来表达他对于春天的强烈的爱情。

啼叫的杜鹃

值得一提的是,诗作巧妙地改造了一个古老的传说。诗人将“子规啼”作了改造。本来古老传说是以所谓怨愤惆怅,来表达人生的幽怨和痛苦,现在居然成了呼唤东风的热烈而多情的呼唤者。在理智上,诗人当然是知道春天是要回去的,但是,就像我们有些人做论文一样,巧妙地来了个偷梁换柱,你看,春天还在呢,比如花啊、燕子啊,都还像春天里的时候一样呢。再看,杜鹃也在深情呼唤呢。就是春天真的不在,我们一往情深,用情唤回吧。要知道,“精诚所至,金石为开”,肯定会感天动地的。当然,最后一句是在这个基础上,再表达出一层信念,“不信东风唤不回”,东风者春风也,坚信可以将春天再度地呼唤回来。

春天

题目叫“送春”,目的却是想留春、恋春。要将春天留住,“送”只是一个借口,“送”反而成了一个机会,这似乎颇有无理取闹的意思;但在这闹腾的背后,却见出了一个执着的留春者和恋春者。这首诗要表达的,就是诗人对于时光、岁月的别一份珍惜。这里的问题是,春天会不会再度回来呢?凭借生活经验,自然会说那不会用问。争辩死理的人会说,它是会回来的,但要到第二年,你无须呼唤,它自会回来的。

春天

如果是这样想,那诗歌还有什么意思,还有什么趣味呢?自然的春天,季节轮回里的春天,当然无须我们多操闲心,但是,你要知道,在隐喻意义上,又有多少美妙的“春天”是会回头呢?生活中,可能你年年看起来都没有变化,但又有多少东西都是一去不复返的。自然的眷顾,或者天赐的良机,或许会不经意地与你相遇,但是,要永葆一份心源性春天,除了我们全力以赴,深情以待,还能有其他的办法吗?

春天

理解诗歌需要“别会”,而教条或者是枯燥的道理可能会阻隔阐释之路,所以凭了经验与逻辑生活的人,可能难以理会这样的诗趣。严羽在《沧浪诗话》里说得好:“诗有别材,非关理也;诗有别趣,非关书也。”

参考资料

《送春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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