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规

弟子规的智慧亲所好,力为具,亲所恶

发布时间:2024/9/30 13:12:56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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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继续和大家分享《弟子规》中的亲所好,力为具;亲所恶(wù),谨为去。身有伤,贻(yí)亲忧;德有伤,贻亲羞。父母喜欢的东西,努力替他们办到;父母讨厌的东西,小心地替他们去除。身体有损伤,会使父母担忧;品德上有污点,会使父母蒙羞。本段讲述了两层意思:一是如何正确对待父母的好恶,二是注重自己的身体健康和道德修养也是孝的重要内容。关于如何对待父母的好恶,《弟子规》的观点是:子女应该以父母的好恶为好恶,父母喜欢的,就想方设法去办来;父母讨厌的,就尽力去除掉。关于这一方面,历史上有不少例子。如据东晋葛洪的《西京杂记》记载,刘邦称帝后,就把自己的父亲接到宫中居住。然而,他的父亲虽然天天锦衣玉食,却一直闷闷不乐。刘邦经过询问后才得知,原来他的父亲在乡下居住时,酷好斗鸡、蹴鞠(cùjū,即踢足球),现在住在皇宫里,既不能斗鸡,又不能蹴鞠,所以心情郁闷。刘邦于是请父亲搬出宫苑,专门在新丰为他建造了豪华的居室,这样,老人家又能自由自在地与同伴蹴鞠了。另据元代的《二十四孝》载,郯(tán)子是春秋时郯国的国君,他的父母年老,都得了眼病,想喝鹿奶。郯子知道后,便身披鹿皮,来到深山,进入鹿群之中,取来鹿奶给父母喝。一次,有猎人以为郯子是一头鹿,差点把他射杀。这就是所谓的“亲所好,力为具”。作为子女,除了要想方设法满足父母的要求,还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不受损伤,自己的德行没有欠缺。关于子女的身体健康与孝顺父母的关系,在古代著名经典《孝经》中有这样的说法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”意思是:子女的身体、毛发、皮肤,都来自父母,不要让它们受到毁损,这是孝的开端。也正是受这种观念的影响,古代的男子和女子都是不剃发的,他们都是把长发盘在头上,然后用簪(zān)子别住。据《晋书·范宣传》载,晋代有个名叫范宣的人,十岁就能背诵《诗经》和《尚书》。有一次,他不小心把手割破了,于是捧着伤口,脸上现出十分痛苦的神色。有人问他是不是很痛,他回答说:伤口的痛是小事,只是来自父母的身体受到了毁伤,觉得难以承受。人们因此对他刮目相看。这是“身有伤,贻亲忧”的非常典型的例子。除了不让身体受到损伤,作为一个孝子,更为重要的,是不要让自己的品行有污点。因为一个年少的人做了什么坏事,人们很自然的反应就是这个孩子没有家教;而所谓没有家教,便是父母没有尽到职责,父母的品行也有问题。这就是“德有伤,贻亲羞”。以上观念基本上是正确的,在现代社会仍有其实用价值。只是对“身有伤”的后果不要作夸大的理解,所谓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”,这样的理解无疑过于绝对,现代人也并不认可,否则我们现在的美容美发店都要关门大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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