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规

二十四孝VS弟子规,鲁迅也害怕

发布时间:2024/10/16 11:29:39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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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时候,耳朵边经常除了被灌输“好好学习,天天向上”外,还有最著名的“二十四孝”故事。这在中国娃娃的心里,是常听到的。今天,我们就聊聊,鲁迅先生眼中的《二十四孝》。《朝花夕拾》中,鲁迅回忆,自己最早收到的画图本子,是一位长辈送给他的《二十四孝图》。那本书很薄,只简单地记录着24个故事。在中国人眼里,那里面的故事,每个孩子都应该知道。鲁迅童年不识字的时候,请人给他讲二十四个故事。听完后他感慨:“‘孝’有如此之难,对于先前痴心妄想,想做孝子的计划,完全绝望了。”在我的记忆中,我并没有完整地读完这些故事。只老师、父母经常提过,左右不过是教导你“长大以后,要孝顺爸爸妈妈,爷爷奶奶”之类的话。那时候父母口中的“孝顺”,自以为是“听话”,“从命”,等父母老了再给他们吃饭,保证他们好好活下去即可。起初觉得做“孝子”不难,但是入了学,课本上印着“黄香温席”“卧冰求鲤”,老师都念给我们听,还要发表感想。那时候,就觉得那些孩子好可怜,生命就这样没了。但是,大人们把这看作是“孝顺”。等年纪大些,再听到别人讲这些故事,就可以理解鲁迅口中的“做孝子之难”。《朝花夕拾》里,鲁迅玩转了一把黑色幽默,说了一个“郭巨埋儿”的故事,看了笑得肚子痛。原文:郭巨,家贫。有子三岁,母尝减食与之。巨谓妻曰:“贫乏不能供母,子又分母之食,盍埋此子?儿可再有,母不可复得。”妻不敢违。巨遂掘坑三尺余,忽见黄金一釜,上云:“天赐孝子郭巨,官不得取,民不得夺。”意思:郭巨,晋代隆虑人,原本家道殷实。父亲死后,他把家产分作两份,给了两个弟弟,自己供养母亲,对母极孝。后家境贫困,妻子生一男孩,郭巨母亲疼爱孙子,总舍不得吃饭,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。郭巨深感不安,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,遂和妻子商议:“儿子可以再有,母亲死了不能复活,不如埋掉儿子,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。”当他们挖坑时,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,上面写:“天赐孝子郭巨,官不得取,民不得夺。”夫妻得到黄金,回家孝敬母亲,并得以兼养孩子。从此,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,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。这个故事,我是第一次听,很骇然。也觉得这样的做法真的是“孝顺”吗?能理解鲁迅是真的“讨厌”这种孝顺,这更像是封建社会的“愚孝”,毫无底线。怪不得鲁迅不愿意做一个孝子,而更愿意用笔去“批判”“讽刺”这些人和事。童年的害怕,往往记得最深刻。他回忆到:“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,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。家景正在坏下去,常听到父母愁柴米;祖母又老了,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,那么,该埋的不正是我么?”读到这里,只能说鲁迅真是个“可爱”的人,带着调侃的口吻,却揭露出这一封建迷信。为什么这么多人喜爱鲁迅?我想也有他的黑色幽默和“真性情”。看完鲁迅的文章,你心里就会奔出一句话“哇塞,这就是我的想法。”不同的是,我不敢说,他敢。对于“孝”,我个人也不喜欢。就像父母年迈了,总喜欢看那些“孝顺、敬老”的文章、视频,然后还会将手机举到你面前,让你看。这是什么意思呢?有时候,我们是不是将“孝”曲解了。很多时候,更像是用这个词去驯化一个人。人人都在说要孝顺,却很少有人先教孩子学会爱。这种畸形的“孝”也是不应该提倡的。就像之前曾任过幼儿园老师,因为我们所在的是国学幼儿园,自然天天用“传统文化”熏陶孩子。《二十四孝》、《弟子规》、《千字文》是孩子的必备功课。尤其《弟子规》,是每个孩子入园都要学习的。《弟子规》是康熙年间秀才李毓秀所作,后经清朝贾存仁修订,改名为《弟子规》。全文句,共计字,它规定学生在生活中,孝顺父母,友爱兄弟姐妹,又规范了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一切行为举止等。读起来容易,做起来很难。像“父母责 须顺承”“亲憎我 孝方贤”“亲有疾 药先尝”等。旧社会里,将“孝”的标准拔的太高了,反而让老人家觉得子女的行为不够“孝顺”。放在现代社会,也经常这样。老一辈的人总在外人面前抱怨子女不够孝顺,互相拿子女比较,听着还是很心寒的。所以,辩证来看,对“孝”还是应该“取其精华,去其糟粕”。所以,能从鲁迅对二十四孝故事的讽刺里,找到共鸣。对封建传统社会,宣扬的畸形“孝”。可见,鲁迅先生是想做“孝子”的,但他更觉得孝顺应该理智。“孝”应该是内心使然的一种举动,而不应该被规范做哪些事才能被称为是“孝”。对你来说,“孝”应该怎么理解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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